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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构筑平台治理体系,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金句摘录: 要实现以监管促进创新发展的目标,需要整合多个部门法,形成一个立体、全面的平台治理法律体系。竞争法、反垄断、反不当竞争执法是健全平台经济领域监管长治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措施。只有通过强化反垄断监管,鼓励企业创新才能极大的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从而推动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言内容:近二十年以来,在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欧盟、美国一直处于强化监管的阶段,我们国家从去年年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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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10:49

2 快速推进互联互通,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系统

翟巍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金句摘录:反垄断只是有序推进互联互通的一个纬度,一个手段,推进互联互通要涉及到各个部门法,还需要行政监管手段的介入。推进互联互通应要求各大平台企业能够齐头并进,步骤一致。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管、适时评估。对于基于数据、算法的新型恶意互联互通行为也应进行有效适时监管。要实现全面有序的互联互通必须有序推进各大平台系统之间的嵌合、兼容和连通。互联互通不仅有助于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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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 10:22

2 互联互通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翟巍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金句摘录:只有确保互联互通,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向效应。应当以行业监管辅之以市场微观规制,最终推动互联网行业进入全面互联互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超大型平台企业利用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实施的平台治理行为,既不得逾越市场微观规则法律所设定的违法红线,也不得替代甚至凌驾于基于国家治理权限的宏观行业治理行为。对于超大型平台企业的平台治理,应该由国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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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13:11

2 竞争法视野之下平台封禁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路径

翟巍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摘要:互联互通是数字经济的基本属性。平台封禁行为是背离互联互通属性的行为。平台封禁行为存在的时间非常久远,并且它发生的领域也非常宽泛。平台封禁行为要根据防护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这两个标准来判定。大多数情形下由超大型平台企业实施平台封禁行为是很难具有正当理由的。我们在实践当中所存在的平台封禁行为已经异化为超大型数字平台企业排斥异己和自我强化的常用手段。在现有数据法律法规框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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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17:27

翟巍:如何认定滥用市场力的垄断行为

摘要:1月19号德国竞争法,第一款规定,如果一个经营者具有显著跨市场竞争多样性,又滥用市场力量就可能构成垄断行为。从全世界来看这个是对数据垄断最新的一个立法力,对于我们国家来说也具有非常强的借鉴意义。根据德国这些版本的反限制竞争法,如果互联网领域数字平台领域掌握关键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实施数据闭锁行为、拒绝分享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这种行为涉嫌阻碍其他经营者独立实现网络效应,可以构成一种不合理阻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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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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