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推进互联互通,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系统
2021-11-17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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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巍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金句摘录:

反垄断只是有序推进互联互通的一个纬度,一个手段,推进互联互通要涉及到各个部门法,还需要行政监管手段的介入。

推进互联互通应要求各大平台企业能够齐头并进,步骤一致。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管、适时评估。对于基于数据、算法的新型恶意互联互通行为也应进行有效适时监管。

要实现全面有序的互联互通必须有序推进各大平台系统之间的嵌合、兼容和连通。

互联互通不仅有助于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导向的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而且有利于建构跨平台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机制。平台企业应当协调各自平台标准、技术手段、处置规则,共同建立治理违法外链信息的即时共享机制与全链条追溯机制。

发言内容:

从前面几位嘉宾的演讲中,我受益匪浅。王教授对于反垄断的司法诉讼提出相关看法,我对这个观点做一点补充。涉及到针对垄断行为的司法诉讼问题,在具体案件情形下,垄断行为涉及的纠纷是合同纠纷抑或侵权纠纷并非一目了然。实践当中,由于有的大企业比较强势,所以跟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单方设定管辖权格式条款,比如要求发生合同纠纷争议的管辖权放在美国或者其他国家,这造成中小企业在受到垄断侵权行为危害时面临一定程度的维权障碍。

言归正传,我今天汇报主题是快速推进互联互通,构建开放的生态系统。我同意前面陈兵教授的观点,其实现在反垄断只是有序推进互联互通的一个纬度,一个手段,推进互联互通要涉及到各个部门法,还要涉及到行政监管手段的介入。互联网经济时代推进全面互联互通,现在应该说是在“进行时”,各个平台企业都采取了一定措施,这种互联互通需要一个同步性,要齐头并进。以我们《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行为机制或者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例,如果各地地方政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时候不齐头并进,会产生优待落后、打击先进的局面,比如有的政府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进行大规模补助,吸引外来投资,获得很多经济收益,但是严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地方政府反而经济受到影响,同理,在《反垄断法》视角之下或者跨部门法视角之下,我们推进互联互通也要求各大平台企业能够齐头并进,步骤一致,不能有顺序方面的不一致性,步骤方面不一致性。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我们超大型平台企业在有步骤互联互通的时候,不能只开放一部分场景区域,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在全场景区域进行互联互通,或者有的超大型平台企业形式上按照监管机关要求采取遏制屏蔽网址链接的措施,但是采取其他更具隐蔽性、技术性,能同样达到封禁效果的措施以规避监管机关的监管,所以我们在有步骤推进互联互通当中一定要对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管、适时评估。解除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只是推进互联互通的一个步骤,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后我们进一步推进互联互通,其实主要就是解决各大生态平台之间怎么进行有效连通、有效兼容问题。因为除了我们现在已经纳入监管范畴的屏蔽网址链接行为,超大型、大型平台企业还可能利用数据、算法等隐蔽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诱导、误导用户选择形式进行半屏蔽状态的封禁行为,也有可能通过设定平台规则、平台标准途径继续碎片化分割互联网市场,所以恶意的拒绝互联互通行为的表现形态非常多元化;在对于这些行为进行监管过程当中,监管机关应当与时俱进,对于基于数据、算法的新型恶意互联互通行为进行有效适时监管。推进互联互通整体宏大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在监管机关指导和推动之下,各大底部平台之间进行更大程度、更多纬度、更强力度的互联互通,最终构筑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生态系统,促进我们整个国家数字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迭代发展,所以我们要实现全面的有序的互联互通,必须有序推进各大平台系统之间的嵌合、兼容和连通。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我们要推进全面互联互通,还要考虑到怎么确保安全的问题,其实刚才也有嘉宾提到,互联互通之后更有利于确保这种安全问题,因为本来可能一个人会使用不同的身份,同一个手机号码在不同平台进行诈骗,但是互联互通之后会使这种诈骗情形展露无疑。从宏观层面分析,互联互通不仅有助于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导向的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而且有利于建构跨平台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机制。如果我们数字经济最终进入到全面互联互通的时代,超大型、大型平台企业就不得以整治违法外链等借口实行差别待遇,同时,在监管机关治理之下也可以形成整治恶意营销、骚扰、诈骗跨平台机制。在防范与治理违法外链问题上,各大平台企业已经具有较为充分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并且各自建立了相对成熟的监督、识别、防范、处置违法外链的监管机制。在各大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之后,这些平台企业可以在监管机构引导、协调之下改变之前在防范治理违法外链问题上标准不一、沟通不畅、各自为政的局面。进一步来说,它们应当协调各自平台标准、技术手段、处置规则,共同建立治理违法外链信息的即时共享机制与全链条追溯机制,从而借助互联互通的力量加持,构筑与强化针对违法外链的跨平台立体监督机制,以维持数字经济行业良好内容生态。

我们提到互联互通,提到数字经济的发展,其实还涉及到数据服务问题。数据现在属于市场要素,与我们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数据服务其实已经属于一种基本类型的社会公共服务。按照现代国家职能要求,确保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是现代国家的一个法定基本职能,也就是的所谓保障型国家、福利型国家的要求。因此,我们国家公权力机关有必要将与社会公众福祉紧密关联的基本数据服务纳入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范畴,以确保所有社会个体成员能够以经济上可承受的代价自由地与平等地获取这类基本数据服务。

不容忽视的是,唯有促进全面互联互通,确保数据资源在不同网络平台之间自由流转、整合、配置,才能够有效实现基本数据服务供给的普适性、便捷性、可及性,具体来说,全面互联互通能够对提升基本数据服务供给产生以下三项正向效应,第一,推动与强化基本数据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态势。第二,满足社会公众对基本数据服务供给的多元化需求。第三,优化与拓展基本数据服务供给途径。进一步来说,我们现在讲到数字经济发展的时候,还涉及到一个非常宏伟的共同富裕目标。今年习总书记提到要加强共同富裕,构筑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在这种情形之下,全面互联互通与我们的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也是密切关联的,各大平台企业其实都具有匹配功能或者信息交流等功能,所以它们具有不同功能属性的定位。因此,如果在全面互联互通格局之下,这些具有不同的功能,比如中介匹配、信息共享、技术链接功能的平台可以相互联合,以拼图式的方式为我们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不同纬度的贡献,推动共同富裕的子目标(包括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会慈善等)的实现,最终有利于我们构筑全链条、全方位共同富裕的促进体系。

举例来说,主要几个头部企业都提出乡村振兴、社会慈善目标,也都建立相应的基金,在这一时代背景之下,超大型电商平台企业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可以为贫困农户提供一站式便捷销售农产品电商渠道,同时其他超大型平台企业,比如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短视频平台企业可以基于同样的乡村振兴目标,在自己所处平台当中接入超大型电商平台扶贫销售信息链接,并且以显著方式显示,最终可以形成一个合力,共同为我们国家乡村振兴提供助力,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现在互联互通尤其是全面互联互通确实是大势所趋;在这个时代背景之下,我们在数字经济领域要强化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有步骤地快速推进全面互联互通,这个涉及到的法律其实不只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单一法律其实难以承受这个巨大的任务,可能会涉及到《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多维度监管之下,我们可以在全面互联互通的格局之下构建一个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生态系统和平台多元共治体系,最终目标是推动我们国家的数字经济转型为以技术创新为导向的可持续、高质量迭代发展模式,并在推动共同富裕层面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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